一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。在动物防疫宣传月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,组织屠宰厂、肉食品摊点、餐饮企业负责人参加动物卫生、工商、卫生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生产、经营的能力和水平。
二是要求旗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工作,强化驻厂监督员制度,严格实施检验检疫,加大对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。
三是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,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,特别是质监、工商、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,在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和专项检查力度的同时,开展联合大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进一步规范了全旗屠宰市场和肉食品市场秩序。